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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教工办理"江苏全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为全校教工服务,为提高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创造更好的条件,经过积极努力和联系争取,省高校图情工委特为我校增印了该"通用借书证"。现专为教工办理,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办证教工持此证和工作证即可到江苏全省普通高校和加入文献资源共建共享的其他院校的图书馆借阅文献。享受与各文献提供单位教师同等待遇。
2.办证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5:00,在我馆四楼多媒体阅览室王丽宏老师处(电话68623394)。这次为我校力争到100个名额,先来后到,额满为止。办证时,须交纳本人近期一寸照片一张,通用证工本及服务费15元,押金150元(由本馆代收代交)。押金作为读者使用通用证期间损坏或遗失其他馆文献的赔偿保证,若无上述现象,将在读者退证时如数退还。
3.通用借书证内含借阅票50张。每外借文献1册或阅览1次,须向文献提供馆支付借阅票1张。每期通用证使用期限一年,期满或借阅票用完,该证即为失效。每年5月15日前,读者可到我馆原办证处预约登记,申请换领新证。
4.通用证仅限个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读者须妥善保管通用证,一旦丢失,应及时到发证处挂失。通用证读者必须爱护文献,遵守文献提供馆的各项规定。调离学校时,应及时到发证处办理退证和注销手续。
校敬德图书馆 200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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