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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位置:借阅证的发放和使用办法

(一)办证对象:

本馆办理读者借阅证的对象为本校教职工、在校学生(含普通班、业余班学生 和单科生),协作单位人员和

长期在校内工作的编外人员。

(二)办证方式:

1.教职工:由本人携带工作证和小一寸免冠近照一张,到图书馆办证处(中 文流通书库出纳台)办证,托

办不受理。

2.正式注册的学生:以班为单位,派代表统一办理(新生在入学一个月内办理)。办证 时每人凭学生证交

小一寸免冠近照一张,办证工本费5元。

3.毕业离校前,凭收据按班集体清退押金,丢损图书的罚款从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代办费补齐。学生

不参加集体办证的个别办证者,则需交押金200元(且借书权限只能保持2本,其他读者在一年级暑假前把书

全部还清即可将借书权限在二年级升为4本),离校时个别办理清退押金(旁听生及外聘人员亦如此办理)。

(三)使用和保管:

1.每位读者只能使用本人的借阅证,转借和冒用他人借阅证的,一经发现即 扣留其借阅证,暂停借阅并予

以罚款。

2.读者要妥善保管好借阅证,如丢失应立即向图书馆办证处挂失。挂失前所 借出书刊应负的责任,概由领

证人承担。 借阅证挂失20天后,才能补领新证。补领新证应交纳工本费5元。

3.读者补领借阅证后,如找到丢失的原证,应立即交还本馆办证处。若同时 使用补发证和原证,一经发现

即收回原证,并予以罚款。 (四)退证 读者解除与图书馆的借阅关系或离开本校(包括调动工作、出国留学

或定居、 停薪留职、毕业离校、休学、退学等)必须将所借图书或期刊全部还清,借阅证交 回本馆办证处

,凭本馆办证处开具的“还清图书馆图书资料的证明”领回借阅保证 金。学生毕业离校退证以班为单位集体

办理有关手续。

 

 

电话:0512-8628760     电子信箱:szrtvu@public1.sz.j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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